|
臺灣 DGT
依據臺灣《電信法》及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只有經《電信總局 (DGT) 》認證並附有認證標籤,否則將不准製造和銷售通訊及電子設備。受管制的設備包括: 《無線電發射機》、《無線電收發信機》、《無線電收信機》、《輻射性電機》、以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的電機。
臺灣交通部電信總局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( DGT )首先規範出,哪些頻率是任何低功率射頻電機其主波皆不得使用的頻率,同時對低功率射頻電機的輻射電場強度,亦皆有所規範。
申請臺灣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的必備資料包括:樣品一台,產品型錄,使用手冊(或說明書)及規格資料各一份;電路方塊圖一份、電路圖一份、測試報告、電信管制器材經營許可執照;其中,有關電路圖部分不必完全附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