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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EE&RoHS
欧盟国家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《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》(WEEE-2002/96/EC)和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(RoHS-2002/95/EC),其主要目的是减少电气及电子设备的废弃物并立回收及再利用系统,从而降低这些物质在废弃、掩埋及焚烧时对人体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冲击。
2006年7月1日起,所有WEEE指令中规定的电子电气产品在进入欧洲市场时,不能够含有RoHS指令中所提到的有害物质(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s)、多溴联苯醚(PBDEs)。
六种有害物质的限量:
铅Pb: 1000mg/kg
镉Cd: 100mg/kg
汞Hg: 1000mg/kg
六价铬Cr6+: 1000mg/kg
聚溴联苯PBB: 1000mg/kg
多溴联苯醚PBDE: 1000mg/kg
WEEE&RoHS指令中所规定的电气及电子设备产品如下:
1、大型家用电器
冰箱、洗衣机、洗碗机、电炉、电暖气、空调等
2、小型家用电器
真空吸尘器、烤面包机、电煎锅、研磨机、咖啡机等
3、信息技术和电信设备
计算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、电话、手机
4、消费性设备
收音机、电视机、功放机、音响、DVD等
5、照明设备
台灯、吊灯、荧光灯等
6、电子和电气工具
电钻、电锯、割草机等
7、玩具、休闲运动设备
电动火车、电子游戏机、跑步机等
8、医疗设备
9、监视及控制设备
10、自动售货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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